東莞外遇取證遇-東莞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這些東西你得帶上?
一、東莞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手續
1.?離婚登記申請書
2.
3.?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
4.?居民簿
5.?離婚登記聲明書
6.?軍人證件(含軍官證、士兵證、警官證等)
7.?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8.?中華人民共和國
9.
10.?彩色單人證件照片
11.?人員身份變更證明
12.?省
二、東莞民政局離婚需登記辦理地址(南城街道)
東莞市南城街道鴻福路199號市民服務中心位于一樓的婚姻登記區東莞外遇取證遇-東莞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這些東西你得帶上?,其中1至9號窗口為婚姻登記服務窗口。
三、東莞民政局離婚需登記辦理時間
工作日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服務時間為九點至十二點,下午則是十三點至十七點;周六的上午服務時間則從九點開始,至十一點半結束。在元旦和除夕等特定節假日東莞私人調查取證,上午的服務時間同樣為九點至十一點半。
四、東莞民政局離婚需登記辦理條件
1.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
2.男女雙方;
3.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
4.男女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男女雙方對、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男女雙方須具備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中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的有效證件。
7.男女雙方均無情形;
8.男女雙方持有規定的有效件、證明材料。
五、東莞民政局離婚需登記辦理依據
【行政法規】《婚姻登記條例》(國務院令第387號)
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東莞婚姻調查的費用,內地居民在辦理婚姻登記時,應前往縣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有權依據便民原則,明確農村居民進行婚姻登記的指定機構。
在民政局完成登記后,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必須妥善處理子女相關事宜,否則可能會對孩子造成極不良的影響,進而妨礙其健康成長。希望上述信息對各位有所裨益。若大家面臨其他法律方面的疑問,不妨前往華律網尋求專業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