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私人調查取證-東圭國家稅收局的執法范圍,權力,基礎和程序
Dongguan市政稅收局檢查局:負責組織和執行稅收檢查規則和法規,制定具體的實施措施;負責在整個系統中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在城市的國家稅制中選擇,檢查,審查和實施檢查案件;負責調查和處理上級,關鍵稅收源企業和違反稅收案件的重大違反稅收案件,并根據年度計劃確定的稅款以及在此級別確定的主要案件;負責調查或替換征收和管理部門轉讓的相關違反稅收案件,或轉移各種跨區域檢查局的調查;負責接受和轉移違反稅收的案件;負責通過公共安全,檢察官和法律制度協調稅收審核中的司法工作;負責與稅收相關的稅收減免券,黃金稅項目發票的審計和協調以及轉讓工作的問題;負責組織特殊稅收檢查以及糾正和標準化稅收訂單。
1。檢查和執法的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和行政法”的第54至59條
第54條:稅務機關有權進行以下稅收檢查:
(1)檢查納稅人的書籍,會計憑證,報告和相關信息東莞私人調查取證-東圭國家稅收局的執法范圍,權力,基礎和程序,并檢查預扣代理的預扣和收集稅收書,會計憑證和相關信息;
(2)檢查納稅人的生產,商業場所和貨物存儲地點,以檢查納稅人的應稅商品,商品或其他財產,并檢查預扣代理商的業務狀況以及代表他人的預扣和繳稅;
(3)指示納稅人和預扣代理提供與稅收或稅收或扣稅有關的文件,支持文件和相關信息;
(4)向納稅人和預扣代理商詢問稅款或預扣或收取稅款;
(v)前往電臺,碼頭,機場,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檢查相關文件,代金券和相關信息,以供納稅人委托和郵寄應稅商品,商品或其他財產;
(vi)在納稅局(分支機構)的董事批準該縣級別的稅務局(分支機構),并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詢問了納稅存款帳戶許可證證書的國家統一格式,納稅人和預扣代理人從事生產和運營。當稅務機關調查違反稅收案件時,在稅務局(分支機構)董事(分支機構)批準的情況下,他們可以詢問該案中可疑人員的儲蓄存款。除稅收以外,稅務機構查詢獲得的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第55條:當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稅款情況進行稅收檢查時,如果納稅人發現納稅人已采取行動,以避免納稅人履行稅款義務,并且明顯地符合稅收,其他財產,其他財產,其他財產或稅收的稅收量,則可以根據稅收量進行納稅措施,以衡量稅收量,以衡量稅收量的衡量標準,以衡量稅收措施,以執行稅收措施。
第56條:納稅人和預扣代理必須根據法律進行稅務部門進行的稅收檢查,如實報告情況,提供相關信息,不得拒絕或隱瞞。
第57條:當稅務機關根據法律進行稅收檢查時,它有權調查納稅人,預扣代理人和其他與稅收支付或代表他人的稅款和稅收的當事方。相關單位和個人有義務為稅務機構提供相關信息和支持材料的義務。
第58條:當稅務機構調查違反稅收案件時,他們可能會記錄,記錄,視頻,拍攝照片并復制與該案有關的情況和信息。
第59條:當稅務機關發送稅務檢查時,他們應頒發稅收檢查證書和稅收檢查通知,并負責保留受檢查人員的秘密;如果他們未能提出稅收檢查證書和稅收檢查通知,則檢查人員有權拒絕檢查。
2。檢查和執法程序
(i)檢查和選擇
1。執法基礎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和行政法實施規則的第85條;
(2)國家稅收“稅收審計工作法規”的第3章
(3)“實施稅收檢查計劃制度的國家稅收通知”(Guoshifa [1999]第211號)。
(ii)檢查和實施
1。執法基礎:
(1)中華人民共和國第54至55條,第57至59條;
(2)第86至89條的“詳細規則實施了中國人民共和國的稅務管理法”;
(3)國家稅收管理“稅收審計工作法規”第4章
2。執法程序
(1)在檢查之前,應將檢查對象告知檢查時間,需要準備的信息等,除非預先通知檢查。
檢查應由兩名以上的檢查員共同執行,稅收檢查證書和“稅收檢查通知”應提交給檢查的對象。
如果國家稅收局檢查局和地方稅收局檢查局共同檢查,則應介紹各自的稅收檢查證書和“稅收檢查通知”。
(2)在進行檢查之前,檢查員應檢查檢查對象的稅款檔案,了解檢查對象的生產和操作條件,行業的特征,財務會計系統,財務會計處理方法和會計軟件,熟悉相關的稅收政策,并確定相應的檢查方法。
在執行檢查時,可以根據法律授權和程序進行檢查,諸如現場檢查,帳戶信息檢索,查詢,存款帳戶的查詢或儲蓄存款以及本地聯合調查等方法。
3。避免。如果稅務審計師有“稅收和行政法”中規定的避免情況,他或她應該避免使用。
如果調查主題要求稅務審計師避免使用,或者稅務審計師本人提議避免稅務審計師,則檢查局局長應決定是否根據法律避免避免使用情況。如果檢查局局長發現稅務審計師已規定逃避,他/她將要求他/她逃避。檢查局審查局局長應由法律審查和決定。
4。稅收審計方法
(1)現場檢查。深入檢查納稅人的會計位置,會計憑證東莞私家偵探收費標準,報告和其他相關信息;檢查預扣代理預扣和支付稅收簿,會計憑證和相關信息;前往納稅人的生產和商業場所以及商品存儲場所,以檢查納稅人的應稅商品,商品或其他財產;檢查預扣代理人的業務狀況以及代表納稅人的預扣和繳稅。
(2)帳戶調整和審核。在檢索書籍,會計憑證,報告和其他相關信息時,應將“檢索帳戶信息的通知”發出給所檢查的對象,并填寫“檢索帳戶書籍信息列表”,然后將其交給他以進行驗證,簽名和確認。
如果納稅人和預扣代理人獲得上一個會計年度的書籍,會計憑證,聲明和其他相關信息,則應在3個月內全額退還并全額退款的稅務局局長批準;如果納稅人和預扣代理人獲得納稅人和預扣代理商的書籍,會計憑證,陳述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將獲得納稅人的書籍,會計憑證,陳述和其他相關信息,并在當年獲得納稅人和扣留代理人,則應在30天的稅務局長中批準納稅人,并應在此期間批準該書籍或自動級別的稅務局長。
(3)查詢。在檢查過程中,如果有必要詢問納稅人和預扣代理人,除了對正在調查的受試者的生產和商業場所進行詢問,檢查實施者還將準備“查詢通知”,并將其交付給受到質疑的主題,并指定被詢問的主題以詢問特定位置。
(4)在其他地方調查或協調。如果您需要在另一個地方調查取證,則可以發送一封信給相關檢查局調查取證;如有必要,您可以派人參加調查調查在受托地的檢查局取證。
(5)檢查局采取稅收保存措施時,應為納稅人服務“稅收保存措施決定”,向他們告知他們采取稅收保存措施的內容,原因和基礎,并告知他們根據法律申請行政重新考慮和申請行政重新審議的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采取措施凍結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中納稅人的存款時,他們應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提供“凍結存款的通知”,以凍結其與應稅資金等同的存款。
在采取措施奪取貨物,貨物或其他財產時,應填寫“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的封印清單”,納稅人應核實并簽署和封印;當采取措施奪取納稅人的貨物,貨物或其他財產時,應發出“扣押貨物,貨物或其他財產的特殊收據”,納稅人應核實并簽署和密封。
當采取措施扣押或抓住具有財產權證書的可移動財產或房地產時,應根據法律將“實施稅收援助通知”交付給相關單位,并通知他們在癲癇發作或塞蘇伊爾期間不再完成可移動或房地產的轉讓程序。
(6)在提起稅收保留措施時,應向納稅人提供“釋放稅收保存措施的通知”,以告知納稅人的時間,內容和提升稅收保留措施的時間,并將有關稅收保存措施的相關事項通知他們在有限時間內的相關事項:
①如果采取了凍結存款的措施,則應將“釋放凍結存款的通知”交付給納稅人,這些納稅人已冷凍存款,這些存款是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設帳戶以提升凍結的納稅人。
②如果采取了密封貨物,商品或其他財產的措施,則應取消密封,并應撤銷商品,商品或其他財產的扣押清單。
③如果扣押了貨物,商品或其他財產,則應退還“扣押貨物,商品或其他財產的特殊收據”,并回收“扣押貨物,貨物或其他財產的特別收據”。
如果稅收保存措施涉及協助執行單位,則應將“對實施單位的稅收援助通知”交付給輔助執行單位,以通知與解除稅收保存措施有關的事項。
(iii)審核和審查
1。執法基礎
國家稅收“稅收審計工作規定”的第5章和第7章。
(iv)審核執行
1。執法基礎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和行政法的第40條和第55條;
(2)“中國人民共和國實施稅收和行政法的詳細規則”的第88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和行政法的實施規則”的第5章和第8章;
(4)國家稅收管理“稅收檢查工作法規”的第6章。
2。執法程序
(1)接收文件并交付
在收到審計和審查部門轉讓的稅收文件后,稅務審計主管應制定“稅收待遇決定”,“稅收行政罰款決定”,“稅收行政罰款事項”,“稅收行政罰款決策”,“稅收審計結論”,“稅收審計結論”,由審核部門轉移的其他稅項和其他調查的交付,并將交付的稅項交付。公告交付等,將由交貨或他或他或他或他或他或他或他或他或他或他或他或他或他的代理人,負責接收人,收款或校長的人收集。稅務審計主管或證人應簽署或印有“稅收文件救濟證書”,并指示交貨日期。
(2)監督進入倉庫的
在規定的存儲期內,高管應隨時檢查檢查對象的處理和罰款決定,敦促其稅收征收部門處理稅收,延遲付款費和罰款,并調整相關帳戶。
(3)如果在“稅收待遇決定”確定的時間限制內未能繳納或繳納稅款,則檢查局可以根據法律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并根據法律批準其屬于其納稅局的董事,或者適用于人民法院根據法律執行強迫執行。
如果檢查局確認的稅務擔保人未能在確定的期間內支付擔保稅和延遲付款費,則應命令他在時間限額內支付;如果稅務擔保人尚未在時間限制內支付,則可以根據法律批準稅務局局長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如果要執行執行的人未能申請行政重新審議或起訴人民法院在截止日期內確定的“稅務行政罰款決定”中確定的行政罰款事項,并且未能執行由稅收行政罰款決定確定的行政罰款事項,并且未能履行稅項的行政罰款,則可以根據啟發局的訴訟措施或對訴訟的訴訟進行訴訟。強制執法措施符合法律。
當檢查局采取強制執行措施針對執行執行的人的強制執行措施時,它應將“稅務強制執行決定”服務于執行的人,向他告知他的內容,理由和基礎東莞調查取證費,以便將強制執行措施告知他的權利,并申請其行政退縮或根據法律提起行政訴訟。
當檢查局采取措施以扣除稅款,延遲付款費和處決的罰款,應在執行執行中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罰款時,應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提供“撤回稅款的通知”,拒絕執行,扣除稅款,延遲付款費用和罰款,并符合法律,并及時征稅證書,并及時提交與其他銀行或其他稅務機構”。
如果拍賣被拍賣的人的貨物,商品或其他財產,拍賣或出售的收益被稅收,滯納金或罰款所抵消,則應在拍賣或出售前根據法律密封并扣押它們。
在檢查局拍賣或出售受執行人員的商品,商品或其他財產之前,應起草“拍賣/銷售稅收扣除財產決策”,并在稅收局局長批準后,應將其交付給執行或出售的人。
實現拍賣或銷售后,應在結算和收取價格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稅,延遲付款和罰款,并準備“拍賣/銷售結果通知”,并在“拍賣/銷售結果的通知”中,并由“必需品,商品或其他財產或其他因拍賣/銷售扣押的財產清單“拍賣/銷售”清單“拍賣/銷售”,并應通過審查后的審查局長進行執行,并將其交付給執行人員。
如果仍有剩余的財產或財產無法根據拍賣或出售的收益進行拍賣或出售,則應準備“貨物,商品或其他財產的回報通知”,并且應準備“商品,商品或其他財產的回報清單”清單附加到“貨物,貨物或其他財產的回報清單”,應在征收限制的人,并在3個工作中繳納限制,并繳納3個工作,并繳納3個工作,并簽訂了執行的限制,并將其執行及其執行,并將執行及其執行。罰款進入倉庫。
(4)如果在執行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則執行部應立即將執行狀態通知審查部門,并提出轉移到公共安全機構的建議。
對于執行部門的轉讓建議,審查部應按照國家稅收管理“稅收審計工作規定”第60條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