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偵探-丈夫疑似裸聊出軌,妻子床頭錄音取證離婚被法院駁回?
澎湃新聞報道,陜西西安的王女士因對丈夫婚外情產生懷疑,擅自翻看丈夫的手機并在床頭安放錄音設備,成功獲取了丈夫與他人裸聊的出軌證據。基于此,她在2019年4月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法院認為王女士獲取的證據方式不合法,侵犯了丈夫張某的隱私權,因此駁回了她的離婚訴訟請求。
經過未央區人民法院判決六個月期滿后,王女士于2020年6月,在張某的住所地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再次向法院提交了離婚訴訟的申請,該訴訟案件已被法院安排在12月14日進行審理。
丈夫舉止奇怪,妻子心生懷疑
據消息,來自西安的王女士現年31歲,與丈夫張某于2013年步入婚姻殿堂。起初,他們均在企業任職,生活幸福美滿,婚姻關系和諧。次年二月,他們迎來了一個可愛的兒子。生活原本按部就班東莞婚外情取證,直至丈夫被公司派往江蘇工作,生活軌跡發生了轉變。
王女士講述,出差初期,她大約每十天返回西安小住三至四日,但隨后丈夫回家的頻率逐漸降低,在江蘇逗留的時間卻日漸增長,她猜測這或許是因為工作的繁忙所致。丈夫的行為變得異常詭異,他回家的次數本身就很少,可是一旦回到家中,便立刻躲進自己的房間。而王女士和兒子則住在另一間房。因此,即便在房間里,丈夫也總是鬼鬼祟祟地接聽電話。這讓王女士感到十分可疑,她懷疑丈夫可能出軌了,然而,她并沒有找到任何確鑿的證據。
妻子苦心搜證,床頭錄下丈夫裸聊音頻
王女士決定積極尋找證據,她抓住丈夫張某醉酒沉睡的機會,成功破解了手機密碼,發現里面存有大量與異性的照片、視頻以及聊天記錄。她據此確信丈夫出軌并有了外遇。為了獲取更多證據,王女士購買了一臺錄音筆,并將其悄悄放在丈夫張某的床頭。令人意外的是,她竟然錄到了張某與其他女性進行裸聊的對話錄音。王女士在2019年4月,對婚姻的忍耐已達到極限,遂向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她要求與張某解除婚姻關系,爭取到兒子的監護權,并且希望法院判決將城北的那套房產判歸自己所有,同時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院方面指出,王女士在離婚訴訟中提供的有關張某出軌的證據不被認可。他們認為,王女士提供的張某手機照片截屏、各種錄像和錄音屬于張某的隱私,王女士的行為侵犯了張某的隱私權。庭審中,王女士聲稱自己與張某分居已久,離婚的原因是張某在婚姻期間出軌,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的男女關系,并且存在家庭暴力、酗酒等行為。被告張某堅決反對離婚,他聲稱自己外出工作是為了謀生,認為王女士對他產生懷疑的原因在于陪伴不足,目前張某已經提出申請,希望調回西安。
法院駁回離婚請求:侵犯他人隱私
法院指出,盡管王女士與張某維持著夫妻關系,但在婚姻期間,兩人仍各自擁有作為獨立個體所享有的合法隱私權。張某的手機設有密碼保護,王女士未經允許擅自查閱,獲取的證據因侵犯了張某的隱私權,故法院不予采信,該證據被視為無效。
信任危機,失去忠誠的婚姻無法前進
華商報訊,12月10日,王女士在接受訪問時透露,她將錄音設備留置在張某的居所長達七天,"期間,她每日聆聽錄音長達七八小時,同時兼顧工作,并需為設備充電,每晚再將之放回原處。前六次錄音并無重要內容東莞市偵探-丈夫疑似裸聊出軌,妻子床頭錄音取證離婚被法院駁回?,直至第七日晚,她捕捉到了張某與陌生女性進行裸聊的音頻。"王女士對張某的信任已盡失,她無法寬恕張某的出軌之舉。
每一樁婚姻都倚賴雙方的無二忠誠,若出現背叛行為,便如同為婚姻畫上了終結的符號,對情感與家庭帶來深重的傷害。
在道德面前法律該如何處理?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法釋〔2001〕33號)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東莞調查取證出軌,任何通過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所獲取的證據,均不得被用作判斷案件事實的依據。
張某在婚姻期間不忠,違反了忠誠的義務,侵犯了其配偶的合法權益。由此引發了隱私權與配偶權之間的沖突。在此情形下,必須評估女方收集證據的方式是否必要且合理,進而確定這種行為是否已經構成了嚴重的行為。
一切后續還需靜待12月14日法庭判決結果。